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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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岗位职责

学生处是学院管理学生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2、负责指定和组织实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各项规定。
3、负责“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选、奖励的审核、申报工作。
4、负责严重违纪学生处理的审核、申报工作。
5、协助各系搞好对班主任的派选、管理、考核与指导工作。
6、负责对各分院、各系学生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7、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有关学生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8、负责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咨询工作,搞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9、发作学生的学籍注册和注销工作,搞好学生的档案管理。
10、负责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的组织安排工作。
11、负责学生保险费用的索赔工作。
12、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帮助学生会开展各项校内外有益活动,及时向院领导反馈学生会的意见或要求。
13、完成院领导交办和各部门需协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处长职责:
1、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有关加强思想教育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本处人员的思想政治与业务学习,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及考核评比工作。
3、负责对全院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配合各系搞好对班主任的选派、指导、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好学生处例会、班主任例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我院《学生手册》制定学生德育计划和日常行为管理办法。
7、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生离校教育。
8、指导学生会工作,向院领导如实反映学生会的意见和要求。
9、负责审核学生奖励、处分、注册、退学、复学、休学等工作。
10、负责审批三天以上的请假手续。
11、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倾听学生意见,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2、负责全院贫困学生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职责:
1、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协助处长负责全院的思想教育政治工作,制定有关加强思想教育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院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班主任例会和班主任培训工作。
4、负责学生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5、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我院《学生手册》指导学生德育计划和日常行为管理办法。
6、指导学生会工作,向院领导如实反映学生会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倾听学生意见,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8、完成院领导及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工作。
11、负责全院三好学生评审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处干事(1)职责:
1、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处的内勤工作。
2、负责学生档案的进档、分类、立卷、保管工作。
3、负责学生证、胸卡、校徽的登记、发放工作。
5、负责编制、发放、收集汇总学生处的各类报表。
6、负责学生处文件、资料的草拟、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7、领取和发放学生处所需要的各项办公用品。办好领取手续,做好原始记录。
学生处干事(2)职责:
1、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
2、负责学生的考勤、纪律、卫生、形象、行为、文体活动等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有利于学习进步、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3、对违纪学生根据系处理意见提出学生处处理意见。
4、负责学生各种义务劳动的组织。
5、协助处长指导学生会工作。
6、向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并协助班主任认真贯彻实施,及时反馈班主任的意见与要求。
7、负责学生处的外勤工作。
学生处干事(3)职责:
1、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 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审发《家长通知书》,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的调查、评审、发放工作。
3、负责做好电话记录、会议记录和日常工作日志,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工作。
4、对班主任的出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记好工作日志,协助管好本处内的各种资料。
6、负责学生处《大事记》的记载和保管工作。
学生科科长职责:
1、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配合系主任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包括:收集、整理班主任的档案资料和《班主任工作日志》;检查班主任工作作风等情况)。
2、向班主任传达院领导及学生处的各项指示精神,及时向处长反馈班主任意见和要求。
3、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4、关心班主任的生活,了解班主任的思想状况。
5、负责对学生晚自习的出勤和课堂纪律、卫生进行日常工作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报表等工作。
6、经常深入系、班掌握学生思想、行为和纪律情况。
7、负责有关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在最短时间内向相关领导汇报。
8、负责学院各处室需要协调的日常性工作的协调与安排。
心理咨询室职责:
1、山西工商学院心理咨询室是经学校批准成立并挂靠学生处,面向校内广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的服务机构,其宗旨:对我校学生开展心理学知识普及,特别是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心理咨询,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人格协调发展,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水平服务。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和专题讲座,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3、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提供资料和依据。
4、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在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事务部和学校领导。
5、开展心理测量,帮助学生认识自己,促进自我教育。认识自己,才能更好的调整自己,改善自己,这是大学生的内在心理需要,也是我们教育工作的任务之一。
6、心理咨询室下设心理协会,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宣传心理健康常识,主要以报纸、座谈、学生心理活动等方式开展工作。
7、心理咨询室既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心理咨询室应当发挥其在培养提高大学生心理辅导能力和德育工作能力中的作用。
咨询室主任职责:
1、在学生处的领导下负责咨询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咨询室的发展规划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3、负责咨询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对所属咨询室、学生心理健康学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心理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6、完成学生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咨询师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咨询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讲座等工作;
3、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
4、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普测工作,并做好问题研究和反馈;
5、负责来访学生登记、接待工作;
6、负责为来访学生做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
7、负责建立和管理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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